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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证券遭遇双罚:债券资管业务暂停资管副总免职

加入日期:2019-5-23 13:18:30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5-23 13:18:30讯:

  

在去年年底内蒙古监管局一纸监管决定揭露国融证券内部种种乱象后,近期来自证监会的处罚终于落地。

  5月21日,证监会网站公告显示,对国融证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此外,对资管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别采取警示函、认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对于此次遭遇监管处罚,国融证券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从严执行各项监管规定,规范开展各类业务,切实提高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整改,杜绝违规现象再次出现。

债券交易引来罚单

  从处罚决定来看,国融证券此次被限制业务活动,主要由于债券交易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存在风控系统中大量预警信息未处理、风控数据与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二是经营管理混乱,人员隔离、岗位隔离、业务隔离要求没有落实,如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债券交易人员离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

  三是业务管控缺失,如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向公司投顾产品“聚垚融富2号”卖出债券缺乏有效监控等。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电脑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电脑部门人员和交易部门人员兼任。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分开管理,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第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日常监控机制,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并定期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而从被限制业务的后果来看,在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中,国融证券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但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对于暂停资管产品备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产品获得豁免,其余新业务均无法进行备案。

  根据国融证券2018年年报信息,其债权自营业务和资管业务当属公司重点业务板块。

  具体而言,2018年国融证券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投资收益42,414.98万元,同比增长36.71%。其中,国融证券表示,其债券自营基于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取得了较高的回报,2018年债券自营投资年化收益率达15.04%。而在资管业务方面,2018年国融证券资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22.94万元,同比增长97.27%。

  

  中基协数据显示,国融证券共有35只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在案。从投资类型来看,基本以固定收益类为主,少量产品为混合类。

资管+固收负责人先后被罚

  除对公司层面限制业务外,在此次处罚中,国融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陈冬涛和副总经理王晨昱同样被予以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对于监管指出的新增表外债券代持业务、人员混合办公、债券交易预警信息未处理、部分风控数据与债券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等问题,王晨昱作为资产管理事业部的分管副总经理负有直接责任,陈冬涛作为部门总经理负有责任。

  基于此,证监会对王晨昱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债券业务相关职务;对陈冬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而在此之前,国融证券总经理、合规总监及固收部门负责人已因类似事由先一轮接受监管处罚。

  今年2月14日,证监会对张智河、李涛、柳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从违规事由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发布实施后新增表外债券代持业务;

  债券自营业务条线投资经理均配有交易账号和权限、且存在自行发出投资指令和下单的情况;

  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

  部分债券交易审批时间晚于交易时间;

  风控系统中大量预警信息未处理、部分风控数据与债券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

  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向公司投顾产品“聚垚融富2号”卖出债券缺乏有效监控。

  据此,证监会对国融证券总经理张智河、合规总监柳萌、固定收益事业部部门负责人李涛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合并来看,此次国融证券共有5名管理人员受罚,资管部门和固收部门成为“重灾区”。

  

  从国融证券组织结构来看,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下辖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此次涉案的资产管理二部即属于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管理;金融市场业务委员会下辖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证券投资部、投资顾问部等业务部门。

仍有违规事项未通报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国融证券前身为日信证券,2016年公司完成股改并变更为“国融证券”,注册资本增至14.57亿元。2017年2月,国融证券与中信建投(行情601066,诊股)签订辅导协议并进行辅导备案。而在国融证券被爆出存在对赌协议、债券违约等一系列负面消息之后,其IPO进程也随之遥遥无期。

  

  2018年,国融证券实现营业收入86,354.60万元,同比增长5.06%,净利润1,212.67万元,同比下降81.07%,在行业中排在中下游水平。

  对于此次处罚,国融证券表示,《决定书》列示的问题系中国证监会2018年在我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所提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已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

  相关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存量资管产品申赎及ABS备案不受影响,流动性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从严执行各项监管规定,规范开展各类业务,并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切实提高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整改,杜绝违规现象再次出现,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正如国融证券所言,对于其处罚事项,市场早有预期。

  去年12月17日,内蒙古证监局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指出在内部控制、合规风控等方面存在的八大问题。

  在事项报告方面:

  1.2016年增资扩股期间,国融证券控股股东长安投资集团与杭州普润星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5家企业签订过具有股份回购性质的协议。该协议签订于增资扩股事项行政审批期间,国融证券未将该事项报告。

  2.国融证券在接到通辽明仁大街营业部负责人关于“张晓春投诉举报营业部员工刘立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汇报后未及时向报告。

  3.国融证券资管计划安顺1号、日鑫多利5月7日同日买入、5月18日同日卖出“18永泰能源(行情600157,诊股)CP003”债券发生同向交易,未向证监局报告。安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日鑫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18永泰能源CP003”债券发生重大违约,未向投资者披露,未向证监局报告。

  在内部控制方面:

  1.国融证券通辽明仁大街营业部在员工聚众斗殴后为其办理了离职,半年后又为该名仍在服刑期间(缓刑)的员工办理了入职,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

  2.部分人员以个人名义私下向投资者推荐私募基金产品,公司对人员合规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还待进一步强化。

  在合规风控方面:

  1.国融证券资管部2018年5月18日曾以“18永泰能源CP003债”为标的与天风证券(行情601162,诊股)进行两笔交易,金额合计1.55亿元,该交易属于买断式卖出回购。直至10月17日,两只资管产品估值表中均缺失“18永泰能源CP003”的估值。

  2.证券投行业务存在问题:项目底稿中部分尽职调查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负责人员未签字确认;项目底稿中普遍缺少对咨询审计机构的访谈记录;项目底稿材料归档文件不全,部分文件掌握在经办人员手中,未及时进行归档。

  3.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下设资产管理一部和二部,财富管理部下设财富管理一部和二部。资产管理二部与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未进行区分隔离。

  基于上述问题,内蒙古证监局责令国融证券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述问题,目前监管部门仅对债券交易问题、混合办公等问题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今后是否将对其他问题进行逐一追责,尚属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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