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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多项违规深交所公开谴责长生生物及相关当事人

加入日期:2019-5-20 18:57:2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5-20 18:57:28讯:

  5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经查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长生)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及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等违规行为。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ST长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长生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副总经理张友奎、蒋强华、刘景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重大事项未披露

  *ST长生未按规定披露疫苗产品抽验不合格、全面停产及召回的信息,关于疫苗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披露重要子公司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事项,未披露主要疫苗产品GMP证书失效和重新获得GMP证书的事项。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ST长生在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上述相关产品情况的描述存在虚假记载。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ST长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ST长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3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6.1条、第6.2条、第11.11.3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

  *ST长生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长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2.2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2.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长生副总经理蒋强华、刘景晔、张友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告还表示,对于*ST长生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一则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让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得以曝光。

  2018年10月16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91亿元等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触及了相关规定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18年11月16日,深交所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

  2019年1月15日,长生生物公告称,14日收到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和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19年3月13日晚,长生生物表示,深交所决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后续将会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对于长生生物退市后能否重新回归一事,清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宋清辉曾对媒体表示,长生生物因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后几乎不可能回归A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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