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夏资本-一方恒融-绿城供应链金融 11 期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5 月 16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夏资本-一方恒融-绿城供应链金融 1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绿城 11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绿城 1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绿城 11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绿城 11 优”,证券代码为“139601”,到期日
为 2020 年 4 月 1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绿城 11 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绿城 1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
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
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绿城 1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
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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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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