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江小白”商标权归属的判决引爆业界。该判决因2016年江津酒厂提请“江小白”商标申请无效而起,去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江小白”商标申请无效。
判决内容经媒体曝出,江小白公司声明称,品牌正常使用,且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月3日晚,江津酒厂也发布声明,主要内容为:“2012年2月20日,我司与陶石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正式确立‘江小白’酒产品的经销代理关系,并签署合同,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我司经销商,负责江小白酒产品的销售。”
江津酒厂还称,其自2013年1月开始至今,一直在酒商品上对江小白品牌进行维权,直至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历时近7年的维权之路虽然很艰难,但其合法权益终究得到维护。
江津酒厂表示,将继续坚定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针对江小白酒产品上的相同以及近似商标,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撤销申请,也已向国家相关主管机关递交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