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号,大华新材(83776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涉及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租赁”)的诉讼,涉诉金额5722.50万。
公告显示,大华新材与赣州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及《转让合同》,约定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将自有的设备出售给赣州租赁,同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回租使用。租赁本金5000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因公司资金紧张,逾期未支付赣州租赁租金和管理费,赣州租赁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共计5722.50万元。
犀牛之星APP显示,大华新材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纱以及玻纤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