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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时任副总经理蔡苏佳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加入日期:2019-3-27 15:37:0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3-27 15:37:03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庞大集团(行情60125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蔡苏佳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2018年8月3日,庞大集团时任副总经理蔡苏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1.83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100,000股。同月6日,蔡苏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1.81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25,000股。同月10日,公司公告上述减持股票情况。同月31日,公司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

  另经查明,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蔡苏佳拟在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750,000股公司股票。经核实,上述交易发生账户并非彼时蔡苏佳预披露减持股票所在账户,而系其名下的另一账户。上述交易中蔡苏佳卖出的25,000股在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不属于其履行预披露义务的减持股票的范围。对此事实,公司已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2018-068号减持股票结果公告中以特别说明方式予以确认。

  蔡苏佳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其买入公司股票并在6个月内卖出25,000股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蔡苏佳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100,000股,并卖出25,000股,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的违规行为。此外,蔡苏佳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25,000股,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8月10日才就前述股份减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蔡苏佳也未就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及时向公司报告,导致其持股变动情况在上交所网站公告不及时。

  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蔡苏佳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且其违规买卖数量巨大,情节严重。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蔡苏佳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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