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2-27 10:23:42讯: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71,以下简称“华谊嘉信”)于2018年 5月2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8360号)。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5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对华谊嘉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认定如下:一、华谊嘉信2013年12月3日公告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二、华谊嘉信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三、华谊嘉信《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
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来看,此次处罚主要是要追溯到2013年华谊嘉信实控人刘伟的涉嫌“内幕交易”行为。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介绍,一般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当于被证监会拟定了处罚事宜,但通常正式的处罚决定仍需继续等待一段时间。截至目前,近两百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大部分投资者通过判决或调解、和解方式获得相应赔偿。
黄律师提醒《投资快报》记者,华谊嘉信此次共收到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份是针对公司本身的虚假陈述行为,另一份则是针对公司实控人刘伟的内幕交易行为,投资者需要提起索赔的对象应为华谊嘉信公司本身,因为其实控人刘伟所涉嫌的内幕交易行为,由于缺乏相关司法解释,目前在司法诉讼上仍存在一定的胜诉难度,而针对证券虚假陈述的责任司法上早有司法解释与不少成功案例,因此华谊嘉信现已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受损投资者可开始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提前准备好向华谊嘉信索赔的材料,以便早日挽回损失。
因华谊嘉信的虚假行为做出日可追溯至2013年,因此黄律师认为,在2013年12月3日至2018年5月17日上午收盘前买入华谊嘉信股票,并在2018年5月17日下午开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