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华人功夫巨星李小龙于1973年逝世,已有46年之久,但是直至今天,李小龙的商业价值仍然如他备受影迷喜爱的经典形象一般不会褪色。
近期,有娱乐媒体报道,因被认为使用酷似李小龙图标长达15年,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真功夫)被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亿元。对此,真功夫26日早间通过微博发布公告,称对于此次起诉“很疑惑”,但会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据悉,李小龙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据了解,李小龙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而就2.1亿元索赔款定价标准,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叶芳表示索赔额的测算主要是参照同类功夫巨星成龙的商业价值确定。例如,在2010年至2014年间,格力电器(行情000651,诊股)支付给成龙的代言费为每年1400万元,李小龙公司曾咨询成龙国际集团得知,2019年成龙代言的市场报价为一年3000万元。
“名人代言费每年都在增长,真功夫2004年开始侵权,李小龙公司最后折中取值,确定了一年1400万元为赔偿依据,真功夫侵权15年,最后索赔2.1亿元。”叶芳这样告诉媒体。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之前报道,早在2010年李香凝就起诉真功夫涉嫌商标侵权,彼时李香凝已经在美国购买了李小龙的商标及影片所有权,计划将商标重新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而在李香凝看来,“真功夫”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作为商标会让公众误认为李小龙成了品牌代言人。
但是当时的诉讼目前并没有最终结论,真功夫也在26日早间的公告中提到这一情况。“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但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对于上述来自于李小龙公司的相关指控,真功夫称案件由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不便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而真功夫相关人士暂时也未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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