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 1 期普惠型小
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 1 期普惠
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微储架第 1 期”)提供转让
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越微储架第 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越微储架第 1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越微 01A1”,证券代码为“138065”,
到期日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过手还本;
证券简称“越微 01A2”,证券代码为“138066”,到期日为 2021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越微 01A3”,
证券代码为“138067”,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按季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越微 01A4”,证券代码为“138068”,
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过手还
本。
三、 “越微 0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微
01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微 01A3”的单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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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微 01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越微储架第 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
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
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越微储架第 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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