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招商固收-红星-联易融供应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4 期”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固收-红星-联易融供应链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 4 期”(以下简称“红星 4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红星 4 期”的转让业务。
二、 “红星 4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红星 4 优”,证券代码为“139969”,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红星 4 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红星 4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
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
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红星 4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
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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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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