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0-1 2:45:32讯:
国庆长假是人流返乡、资金回流高峰期,也是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发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近年来一手抓打击处置,一手抓源头治理,非法金融活动滋生土壤得到有力压缩,人民群众风险意识显著提高。
鉴于市内外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多发频发,且迷惑性大、难以识别防范的情况,今年以来市金融局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发现了一批明显违规的“伪私募”,并进行了分类规范处置。在此,南通市金融局提醒广大市民,要防范打着“私募基金”旗号进行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分清“真伪”私募。
私募基金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如何辨明真伪私募?
牢记“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就可以辨明真伪。
私募基金姓“私”。私募基金销售的对象有入门门槛,推荐时必须提示风险,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而非法集资存在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在互联网销售平台公开、虚假和误导宣传;将线下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通过线上向非特定对象宣传和销售等违法违规操作。
私募有较高的资金限制。私募基金的对象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合格的投资者投资单个私募基金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且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不能将这100万元的份额拆分销售给多人。而非法集资一般不会对投资者设置如此高的资金投入限制,不少非法私募通常违规拆分转让,通过互联网平台拆分私募基金份额或者以“拆分私募基金收益权”等模式,将相关主体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或其他收益权转让给平台投资者。
不能许诺高比例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然具有风险性,投资到期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通过上市、出让、股票回购、卖出期权等方式实现资金的回转,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在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合同过程中不应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或者给付确定回报的约定。而非法集资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投资标的大股东个人担保、投资标的关联机构担保等方式,承诺给予投资者保本、承诺给予投资者固定收益、承诺定期付息等。
人数限定严格。私募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的投资人数有着严格的限制,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
私募基金投资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宣传“套路”要警惕。高风险是私募基金的本质属性,揭示风险是私募机构的义务。推介业务时过度包装宣传,刻意回避讲风险、讲隐患的私募机构投资者要警惕。私募基金销售中往往存在如下宣传“套路”:
一是以“登记备案”不当增信。一方面,私募机构的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仅是事后登记备案,管理人宣传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合规的投资产品,属于误导投资者。另一方面,登记备案是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做出要求。对私募机构并不做实质审核,也不设许可门槛,将登记备案等同于监管部门的信用背书行为,利用备案信息自我增信是违法行为。
二是以“托管人托管”不当增信。私募基金不强制要求托管,托管人职责不完全等同于管理人职责,基金托管也不等于资金进入了“保险箱”,投资者不应迷信“托管”,谨防管理人以“XX 银行/券商托管”为宣传噱头,不当增信。
三是其他违规宣传“套路”。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高收益、定期付息;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宣传基金产品设置多重增信,尤其是投资标的大股东个人增信、关联机构增信;利用传销式销售方式,构建庞大的销售队伍、众多分支机构和销售网点,高额销售奖励,介绍身边人买基金,即可得高额佣金,或者针对老年人群体买基金送礼品。
2。购买渠道要正规。切忌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产品应当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前,先在基金业协会官网(http://www.amac.org.cn)进行查询。在购买私募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产品介绍,了解买的是谁的产品、到底与谁签约、资金划到何处以及具体投向何处等,切勿被所谓的高收益蒙骗,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咨询基金业协会或监管部门。
3。投资要量力而行。一是对本人资质进行判断。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除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外,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少于50万元,同时应当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二是对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私募基金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同时还有初始投资额的门槛要求。因此在认购私募基金时,应对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如不能承受或承受风险能力较弱时,应审慎购买。
4。事前要摸清底细。目前登记的私募机构众多,投资者在认购时可以登录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关注公司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及从业经历,查看监管部门是否对私募管理人采取过监管措施等情况。切记要仔细阅读合同:
① 查看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漏页等异常情况,要仔细阅读条款,对于不懂的概念、模糊的表述及时要求管理人解释说明,警惕短期限、定期付息,切勿被各种夸大、虚假宣传忽悠、蒙蔽。对一式多份的合同,还应检查每份合同内容是否完全一致。
② 关注期限与收益的匹配,私募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较长,“短期高利”往往不符合股权投资特征,存在“庞氏骗局”等较大违法违规风险,需提高警惕。
5。决策要理性谨慎。许多机构以高收益为噱头吸引投资者,打着私募基金的名义诈骗、非法集资。因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因高收益的吸引而放松警惕、盲目投资,自觉抵制“一夜暴富”“快速致富”“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收益”等噱头诱惑,牢固树立“投资有风险”的理念,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审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6。投后要持续关注。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要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若发现管理人失联、跑路,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基金存在重大风险等情况,要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所在地证监局反映,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及时通过仲裁、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最后私募投资切记:
1。投资私募要仔细阅读,签署风险揭示书。
2。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至少100万元。
3。仔细阅读私募合同,维护自身投资权益。
4。私募募集必须识别投资者风险收益属性。
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从业人员公示信息中存在虚假或不实内容,可致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10-66578241。也可致电南通市非法集资奖励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各地举报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