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中泰证券研究所高级经济学家杨畅,来源:杨畅经济与政策研究,原文标题《杨畅: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的深意远不止科创板——哪些政策值得期待》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建设科创板提出了要求。为什么建设科创板能够提升到中央深改委进行讨论通过,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背后隐含着的深层次逻辑需要梳理。
我们认为,科创板只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抓手之一,未来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加快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12个方面存在政策动作的可能。
主要观点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市场焦点或许集中在科创板上。确实,会议对科创板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着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一开始读到科创板的内容,的确令人振奋,但略思量,科创板作为经济条线的工作、资本市场的创新动作,本可以纳入到经济领域来推进,或许可以由证监系统研究、设计、统筹,加上地方政府的协调与配合,就可以顺利实施。即使对科创板再重视,但将其拔高到中央深改委的层面,会不会过于“隆重”了些?
但细读第六次会议通稿,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逐步显露。会议通稿的开头就明确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要对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打下决定性基础。”
这段开场白,或许才是整个通稿的核心要义,只有把握其中深意,才能够理解为什么科创板要上深改委?科创板有什么样的历史使命?除了科创板之外,还有哪些政策可能出台?
可以通过下面四个问题来理解深刻含义:
1
什么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是2018年3月中共中央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由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成的中共中央直属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方案称:为加强党中央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决策和统筹协调职责,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原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什么?
可以追溯到1958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小组的通知》,这些具有专业性质的“领导小组”,不仅管理各“口”的干部,也管理各“口”的具体行政事务,归口管理遂发展成为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通过党内职能部门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因此,长期以来,中央层面设置高规格的常设性或临时性的领导小组。这些小组直接隶属于党中央,其领导人通常是政治局常委或委员,小组成员来自党政工作部门,所承担的职能与政府管理紧密相关。包括: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2日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责任,就是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各项部署是我们议事决策的总依据,领导小组要带头学习好、理解深、消化透,善于观大势、谋大事,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全局来思考和研究问题。要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 定、旗帜鲜明。要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坚持集思广益、民主集中,凡是议定的事要分头落实,不折不扣抓出成效。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 定不移干。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改革任务越繁重,我们越要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改革措施带领人民前进,善于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完善改革的政策主张。”
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否提到了科创板?
再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其中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因此,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了“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现阶段提出来的科创板是对前期任务的具体落实。
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科创板,已经完全不是单纯的资本市场问题,或者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牵涉到整体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对于科创板寄予了厚望,希望科创板能够解决之前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在的问题。因此,科创板的制度设计或许将与现有市场存在差别。
还有多少政策值得期待?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去理解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提出的“要对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打下决定性基础。”
根据上述的要求,与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进行对标,未来可能还有多少政策,尤其是经济领域直接相关的政策值得期待: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〇二〇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6)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7)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8)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9)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10)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1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资料来源: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01版)
2、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新华社,2018年3月28日
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新华社,2019年1月23日
风险提示事件:政策变动风险,外部环境波动风险,经济超预期下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