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24 11:38:03讯:
莲花健康(行情600186,诊股)(600186,SH)面临一起特别的诉讼,案件涉及原告多达384名。
1月22日,莲花健康披露,诉讼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项城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能热电)在20年前的历史收购问题,原告认为收购损害股东权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佳能热电此前也接到两起类似诉讼,涉及事项同样是损害股东利益。不过,裁判文书网上的这两起诉讼则是因为佳能热电占有利润却未给股东分红。
对于处于多事之秋的佳能热电来说,连番诉讼自然不是好事。根据莲花健康2017年报披露,佳能热电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此外,佳能热电有5起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年前的收购旧事
佳能热电的384名原职工,除了起诉莲花健康,还要起诉当地的国资管理部门。原告称,自己的股东利益受到了侵害。本月中旬,这起群体诉讼官司已经被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受理。
从整个案件的过程来看,这与莲花健康全资子公司佳能热电有关。但时间却要追溯至20年前!当年,包括韩维斌等384名原告,都曾是项城热电厂的职工。
这个项城热电厂的相关资产后被莲花集团、莲花健康于1999年3月共同出资购买,并由此组建了如今的佳能热电。
按照原告的说法,1997年,他们开始购买了项城热电厂相关发电机组设备,并设立了河南省项城宝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公司),应占项城热电厂40%的股本。但在1999年,项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未经韩维斌等股东(就是原告之一)同意,擅自将原告等股东所持有的宝光公司的全部资产纳入项城热电厂整体资产中,出售给莲花集团和莲花建康。
根据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赔偿5362.4万元的财产损失及利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莲花健康去年半年报发现,佳能热电当时净利润亏损超过2000万元,且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子公司早已被起诉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佳能热电此前也卷入两起相关诉讼,裁判日期分别在2015年、2018年。
这两份民事裁决书内容显示,一起诉讼的原告包括了刘某等339人,另外一起诉讼的原告则包括了袁宝灵等45人。不知是否巧合,这两起诉讼的原告人数,“拼”在一起正好384人。这两起诉讼的纠纷原因是损害股东利益,原告认为,佳能热电长期未给原告股东分配红利。
其中以刘某等339人为原告的一起诉讼中,原告方面称:1997年1月,项城市热电厂进行企业改制,将厂内两台折旧的2#、3#发电机组及设施,以16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厂内职工,成立了宝光发电进行发电经营。职工总股数为3428股,刘某等人占有其中的1111股,宝光发电在项城市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宝光发电独立运行期间,其盈余未完全向股东分红。2000年12月宝光发电全部资产和人员并入佳能热电,宝光发电账上的950万元余额当然也应并入。佳能热电占有宝光发电950万元的利润,却未给股东分红,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均认为,佳能热电占有利润却未给股东分红,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莲花健康最新公告里的诉讼,是否与上述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诉讼属于同一性质?1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莲花健康证券部。证券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时间太久了,有些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有最新进展会在公告中披露。”
“这起诉讼有几个问题需要查明,包括是否享有股权、资产权属等。”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表示,从公告的诉讼内容初步判断,这里有4个关键问题:一,原告是否享有宝光公司的股权;二,项城热电厂整体资产中是否包含宝光公司的资产;三,将宝光公司资产纳入项城热电厂整体资产是否应经过原告同意;四,若需要给原告带来损失的定量计算,收购双方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这要结合收购当时的尽职调查材料来判断。
记者注意到,目前,佳能热电因有5起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已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应该进行信息披露?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应该是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