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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拒绝被退市这家公司曾状告证监会!结果值得回味...

加入日期:2019-1-17 22:14:1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17 22:14:13讯: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二十八年来,新兴的中国资本市场一路走来,虽然步履蹒跚但方向坚定,它在推动经济成长的同时,又不断完善着自我,寻找着规范与发展的平衡点。

  市场是自由的,但不是无序的。规范之力,在净化着市场,也引导着资本,发挥它巨大的力量。

  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资本的力量》,于1月14日-1月18日晚20点档在央视财经频道播出。这部专题片共五集,每集三十分钟,内容结构紧紧围绕“力量”这个词展开。本片以改革开放40年为背景,讲述28年的中国资本市场诞生、成长、改革、发展的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助力。

  17日晚,电视专题片《资本的力量》播出第四集《规范之道》

  第四集《规范之道》,讲述资本市场的规范和法制化进程,讲述了证监会的成立过程及背景。通过欣泰电气的故事,讲述退市制度的完善。通过讲述查处万家文化、黑嘴和北八道市场操纵案的故事,表现资本市场监管的完善。通过律师严义明的故事讲述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通过投资者徐勤芳和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故事,讲述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不断进步。

  退市制度完善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也曾被上市企业告上法庭。

  2017年12月19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庭审,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开庭。

  上市公司状告中国证监会在中国证券市场并不多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时间回调。

  经查证,在2011到2014年的四年间,欣泰电气先后六次虚构财务数据,让公司迈过了上市道路上的层层财务关卡,而得以上市。

  2016 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则,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欣泰电气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地位,开始状告中国证监会,一审败诉后,它再次上诉。

  2018年3月26日,这再次的上诉有了结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欣泰电气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北京一中院驳回欣泰电气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2018 年3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欣泰电气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北京一中院驳回欣泰电气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2017年8月25日,欣泰电气宣告退市。它是创业板第一家退市的公司,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表示,中国资本市场既要允许好的公司能够上市,也必须要对于坏的公司进行惩戒或者淘汰,只有这样,整个资本市场的本身才是一个不断地新陈代谢,一个健康的有机体。

  强制退市是资本市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完成自我更新、自我净化的过程。近两年来,退市制度越来越严格,越来越显现出它的震慑作用。

  2016年1月,证监会推出了先行赔付制度,由保荐人先行赔付投资者因上市公司造假而产生的损失。这次欣泰电气欺诈上市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对投资者先行赔付,符合赔偿标准的投资者有九成收到了赔付金。

  所谓的保荐人是二板市场的一种特有的证券公司。这种证券公司的特点从其名称“保荐”二字即可反映出来,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

  具体而言,保荐人就是为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承担推荐职责,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职责的证券公司。担保职责是保荐人最具特点的职责。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招股说明书》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及承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从而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了保荐人先行赔付制度。

  投资者、上市公司、监管者、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者,共同构成了资本市场,也在共同呵护着资本市场。

  中国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基金业协会以及期货业协会等一批行业自律性组织自我约束,维护着市场基石。

  从制度监管,到法律完善,从唤醒股东意识,到行业诚信自律,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中国的资本市场在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运营模式,让资本市场再次迸发巨大的能量。

  更多中国企业的成长史,请关注今晚19:53,央视财经频道播出的电视专题片《资本的力量》第四集《规范之道》!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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