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发布的《关于暂停未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公告》称,截至2018年8月31日,共计10,976家公司须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除已完成披露及已提交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尚有162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半年度报告。
■本报记者 杨成万
近日,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发布的《关于暂停未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公告》称,截至2018年8月31日,共计10,976家公司须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除已完成披露及已提交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尚有162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4.2条之规定,决定自2018年9月3日起暂停上述未按期披露半年报公司的股票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并办理完成恢复转让手续后恢复转让。《金融投资报》记者发现,成都谛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谛听科技”,证券代码:836554)名列其中。
原因:或因“丑媳妇”不愿见“公婆”
谛听科技(836554)因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3日起暂停转让。
对于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原因,公司方面的公告语焉不详。不过,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很有可能与其经营业绩差强人意有关。记者虽然无法知道2018年上半年业绩数据,但从公司2017年年报中发现,公司的业绩数据确实“不太好看”,如果这一现状没有得到改变,2018年上半年的业绩数据就可想而知了。
公司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2.44万元,同比下降48.8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6.50万元,同比减亏 32.15%;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6.00万元,同比减亏35.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7.08万元,同比减少2698.2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28%,同比下降37.1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30元,同比减亏33.33%。
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计 1820.84万元,比上年末减少22.4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3.76万元,比上年末减少72.7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11元,同比下降93.25%。
公司目前主要专注于智能化网络接入设备的研发和销售,并提供私有云服务和互联网技术咨询服务,主要产品分为软件产品和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包括小云手机客户端、newifi APP 手机客户端和小云路由助手等,硬件产品包括、newifi Y1S、newifi mini、 newifi 2、newifi 3 等智能路由器。在产品功能技术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的同时新产品也在多家实体经销店、京东、微店、天猫商城上面世,并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随着人工智能、智慧家庭和区块链技术的大趋势到来,公司在保证自主研发的智能路由器产品销量大幅增长和产品质量的同时,为了提高用户对智能路由器产品体验,不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同时大力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市场规模。
2018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及营销力度,特别是加大高端新产品的开发及营销渠道拓展,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效应和扩大影响力;从 2017 年公司产品线逐步转型到中高端智能路由器,因此 2018 年公司产品线布局依然将重心放在中高端产品线,顺应消费升级和用户需求,从 499,699 及千元级产品布局中高档产品线,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加速等附加服务,逐步站稳中高端智能路由市场并占据一定的市场规模。
影响:摘牌+信用记录留下污点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简称《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暂停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就是贯彻实施《细则》之举。
根据上述规定,如公司未能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半年报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既然在新三板挂牌了,就意味着公司已经成为了公众公司,不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等于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这将在信用记录上或留下污点,不仅可能会影响在新三板市场的融资,而且会影响今后的IPO等。”长期从事证券维权法律业务的四川智见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川平认为。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简称《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暂停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就是贯彻实施《细则》之举。
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题,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首先需要强调的是,信息披露规则是新三板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本原则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没有任何变化。这不仅是《细则》的规定,也是《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新三板“海量市场”的特点需要交易场所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丰富自律监管手段,提高自律监管的威慑力、约束力和引导力。
因为对于新三板投资者而言,企业定期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现投资价值的重要途径。挂牌公司信息系统披露越真实、准确、及时和全面,投资者的信息收集成本越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投资风险也将减小。
不仅如此,对于进入创新层的公司,除了要求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外,已从2018年一季度起披露季度报告。“2016年以来,新三板通过实施市场分层,在创新层聚集了一批优质企业,创新层公司股东人数较多,股票交易的撮合频次较高,因此公众化程度更高,须适度提升信息披露强度,与市场分层相匹配,以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