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海涛股份(833216)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海涛股份涉嫌违规事实包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披露信息不准确,未能严格履行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承诺,与博远皓成之间的业务混同问题未能完全清理;海涛股份实际控制人许涛、法定代表人崔丹平于2017年12月15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海涛股份在获知上述事项后未及时披露该信息,迟至2018年4月3日方进行披露;海涛股份因经营不合规于2018年3月22日被北京市旅游委行政处罚,其未能及时披露该信息,迟至2018年5月18日方进行披露;
海涛股份未按期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以上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股转公司对海涛股份及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许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