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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保持“零容忍”

加入日期:2018-6-29 8:26:16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6-29 8:26:16讯:

   6月25日晚,金亚科技一纸《关于公司因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告》,揭开了其当年IPO时欺诈发行的面纱。目前,金亚科技的股票简称已更改为*金亚,深交所已正式启动对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程序,其股票将存在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金亚科技终止上市,将成为继欣泰电气之后第二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上市公司,而且也将是创业板第二家退市公司。由于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也意味着金亚科技将与创业板彻底“诀别”。

  作为创业板当年28星宿之一,金亚科技头顶上并不乏光环。但证监会的调查表明,金亚科技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IPO)核准,其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而且,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因此,金亚科技面临终止上市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金亚科技的欺诈发行,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财务造假。其虚构客户、业务、回款,以及伪造合同等,客观上都是为财务造假服务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发行资格与上市。相对于金亚科技在IPO申请材料中的财务造假行为,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的财务造假已大有“泛滥成灾”之势。近些年来,像南纺股份连续五年虚增利润的财务造假案、上海物贸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案、键桥通讯连续四年业绩造假案、雅百特财务造假案、尔康制药财务造假案等,简直不胜枚举。而且,就像金亚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欲从资本市场中获取巨大利益一样,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背后同样不乏利益上的勾连。

  如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案,其2006年至2010年连续五年虚构利润,扣除虚构的利润,则南纺股份从2006年~2010年连续五年亏损。按照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南纺股份早在2010年就应该被资本市场扫地出门了。在该案例中,南纺股价的财务造假,无疑是出于粉饰报表与保壳的目的。再如尔康制药财务造假案,2015年与2016年年报虚增利润2.48亿元,2017年实控人家族开始减持套现,金额高达12.5亿元。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了业绩,也“支撑”了股价,为实控人家族的高位减持创造了条件,也让实控人家族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

  与通过财务造假的欺诈发行不同,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往往是一“罚”了之。而且,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顶格罚款不过60万元,对责任人员的顶格罚款不过30万元。低违规成本与背后窃取的巨大利益之间的反差,成为上市公司频频实施财务造假的最大“动力”。

  同样是财务造假,同样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同样都对资本市场造成伤害,发行人的财务造假面临终止上市的处罚,而对上市公司则只是罚款了事,这不仅是处罚形式上的不对等,实际上也并不公平。

  事实上,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往往由于是主观上的故意,属于恶意造假,而且,造假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损害了资本市场与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其性质非常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在市场上的影响往往极大极坏,因此,对于实施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应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与欺诈发行一样,对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也应实施强制退市,也应该保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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