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柏斯曼(871795)公告称,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充分讨论及认真审议,以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状况、资金安排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一致同意暂不做利润分配,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此前的4月10日,柏斯曼发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柏斯曼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万股为基准,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柏斯曼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柏斯曼2017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2.60万元,截止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22.31万元。
资料显示,柏斯曼于2017年8月11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要从事传感器系列产品、空气净化器、行车记录仪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