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信息 >> 文章正文

摩卡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加入日期:2018-5-2 23:18:5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5-2 23:18:58讯:

  中国证券网讯 5月2日,新三板公司摩卡股份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发来的《关于对林春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号)。

  公司股东林春洪于2018年2月1日,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减持持有的部分摩卡股份股票,减持数量为90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林春洪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摩卡股份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15.09%变动为6.60%,但在相关持股比例变动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1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林春洪予以警示,责成林春洪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郭净净)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