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07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3月7日全国股转公司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截至4月30日为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挂牌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本次季报。
挂牌私募机构及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还应符合《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36号)关于季度报告的披露要求,允许和鼓励基础层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披露本次季报。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