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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再度立案京天利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加入日期:2018-3-28 8:28:1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3-28 8:28:19讯:

  在投资者索赔领域,如果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到手,那么对于激发后续投资者的索赔意识具有重要影响,而宝利国际(300135)就是这样一个案例。《投资快报》记者获悉,据了解,近期有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宝利国际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并获得了法院受理,目前已在等待法院的后续开庭安排。而这批投资者的起诉即是因为看到有其他宝利国际投资者起诉并且和解获赔而委托律师发起诉讼的。

  “此前确实是有数十位投资者起诉后通过调解方式获赔了,该案目前尚没有判决先例,但通过调解或和解获得赔偿也是股票索赔领域里面的常见手段,比判决更加快速高效。”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因为相关索赔时间段的调整,目前符合索赔时间条件的投资者其实并不多,但一旦符合,起诉后有较大的获赔概率。其认为,如果投资者是在2015年7月1日到2015年11月25日之间买入宝利国际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存在损失,目前可向宝利国际发起索赔。

  2017年6月8日中午,宝利国际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如实披露宝利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信息的变更情况、未如实披露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发展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等多种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对宝利国际给予顶格罚款行政处罚。该案也是国内首例因自愿性信息披露违规导致证监会处罚并引发投资者索赔的案例。

  而除了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获得立案,此前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京天利投资者索赔案也获得了重大进展,据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介绍,其代理的京天利投资者在两审获得胜诉后,因为京天利方面不愿意主动向投资者履行赔付义务,律师已代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已经获得强制执行立案。

  2018年1月11日,京天利公告截止当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传票等共296份诉讼材料。同日京天利还公告,京天利在一审败诉给投资者后,针对一审判决的176起案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8年1月11日,京天利收到此系列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175份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京天利上诉,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意味着投资者获得了生效胜诉判决,我们代表投资者联系了京天利方面,没有获得京天利主动支付赔偿款项的信息,故在三月份已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许峰律师介绍,京天利案件影响很大,如果不考虑损失计算方法等细节问题,北京两审法院均全部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诉请,没有扣除任何所谓的系统风险,意义重大。

  2016年6月28日晚,京天利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京天利在上市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京天利《招股说明书》及《2014年年报》应当披露与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但未如实披露以及京天利在收购上海誉好股权时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等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京天利等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法院作出的前期生效判决,在2015年6月23日之前买入京天利股票,并在2015年6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任何数量京天利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因为前期已有两审胜诉判决,投资者起诉后胜诉概率极大。

(原标题: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再度立案 京天利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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