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3-22 16:51:53讯:
上交所公告,为加强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督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等业务参与机构尽职履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8章61条。
上交所称,《指引》建立以管理人为核心的系统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管理人应当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开展信用风险监测与分类、排查与预警、化解与处置等存续期风险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等义务。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托管人、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他参与机构各司其职,配合管理人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指引》要求管理人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动态开展风险监测、排查、预警,尽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处置信用风险。管理人在强化存续期管理及信息披露力度的同时,将风险管理的职责具体分解到日常工作中,建立持续性、常态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力争做到信用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上交所称,鉴于目前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交易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风险分类管理尚无成熟经验可循,分类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尚待实践检验。因此,《指引》基于现有经验,尝试性规定了风险分类的具体标准,管理人可以结合《指引》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分类管理,在具备合理依据和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管理人也可自行确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风险分类。今后,随着资产支持证券风险分类管理经验的逐步积累,《指引》将适时修订分类标准。
上交所同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总结近几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实践,充分吸收有关单位及市场机构相关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总体原则。在主要内容上体现了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与现有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定期报告与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发行、备案等各环节信息披露保持有机衔接。
二是聚焦和突出重点。根据披露事项的重要程度,充实细化了重要事项的披露要求,精简合并了部分其他事项,披露内容更加详略得当,披露格式更加优化完善,方便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定期报告的同时更方便投资者投资决策参考。
三是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指引》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实了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明确了披露指标和方法,提升了报告规范性和披露可操作性,对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强化了披露要求,充分发挥定期报告的风险揭示作用,切实提高定期报告的有效性。
四是明确信息披露责任。《指引》落实了专项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管理人还负有督促其他参与机构尽职履责,对其他参与机构提供的信息进行复核确认等义务,以增强披露内容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