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3-13 11:22:39讯: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对外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并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重大违法情形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是上市公司IPO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二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重组上市,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三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四是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五是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六是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