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郭净净 记者 卢梦匀)2月2日,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公布《 关于对深圳市欧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据此,全国股转公司指出,对新三板公司欧耐新材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彭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7年11月,欧耐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耐涂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欧耐涂新”)与陈宇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耐新材以0元购买陈宇奇持有的深圳市欧耐空间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空间传媒”)2000 万元应缴出资额,以自有资金980万元购买陈宇奇持有的空间传媒980万元实缴出资额。本次交易已完成,且完成后欧耐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共持有空间传媒59.6%的股权,为空间传媒的实际控制人。
欧耐新材2016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4883.87万元,本次股权交易总额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欧耐新材未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也未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违反了《重组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重组业务指引》)第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