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高速发展,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中隐藏的风险逐渐暴露:重复质押、资金层层嵌套、质押股票处置难等问题引发关注。
资深证券从业人士张楚(化名)透露,2017年不少券商在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上产生亏损;进入2018年,上市公司大股东难再从券商那里依靠质押股票融资,尤其是创业板公司。此外,券商已很难从银行处拆借资金,股票质押融资利率明显上升。
“股票质押新规发布后,各大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券商都已放缓审批。对于老顾客的融资需求,多数券商处于观望状态,质押新规生效的3月12日是个重要时间点。总之,新规控制住了大股东融资比例及杠杆率。”张楚称。
遇爆仓不是想平就能平
“如果遇到上市公司长时间停牌,复牌后连续跌停又无法补仓的,证券公司只能认亏。”张楚说。近期一只连续跌停的创业板公司,股票就质押给了总部位于华南、风格激进的某券商。粗略估计,该券商在这只股票上要亏七八亿元。“亏了以后就学乖了。”张楚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目前即使证券公司遇到质押股票达到平仓线的极端情况,也不能直接挂跌停抛售,而是要依照减持新规相关规定,单季度竞价交易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总股本的2%进行减持。
“遇到这种情况,能抛多少就抛多少吧,除了认亏别无他法,大家已经领教了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都不愿意做了。”张楚表示,股票质押融资利率基本是一事一议,以前平均水平在5%左右,目前已升至6%-12%,而且很难获券商风控部门审核通过。
实际情况也许更糟。某券商固收部人士说:“我遇到过一个极端案例,一家上市公司陷入财务纠纷,他的1000万股股份居然有五拨债权人主张权利,处置股权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法卖。”
以上种种导致券商从事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热情不断降低。万得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券商股权质押业务总规模为27243亿元,到了2017年已降至21114亿元。
暗箱操作的券商成通道
一家小型券商的相关人士则介绍了一种鲜有外人知道的情况。“券商可能亏不了这么多。外界很难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入资金的真正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把股票质押给了某券商,但很可能这笔资金并非来自该券商。”他透露,这种情况下,券商只是通道。很多时候是上市公司找到了愿意出借资金的企业,这部分资金以券商资管产品形式,并以股票作为质押品,最终放给上市公司。
“一家小型券商2017年的通道业务做到9000万元,券商收取千分之二至三的通道费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上述人士说,判断这笔资金是否来自券商的标准之一是折扣率。“一般来说,创业板股票质押折扣率为3折至3.5折,如果折扣率在4折以上,比如10块钱的股票,能质押融到4块钱以上,那么基本可以判断这笔钱不是来自券商。”
该人士介绍,十几年前其在银行从事信贷业务时,只有工农中建这样的银行股能作为抵押品进行融资,而且股价只能打三四折,其他名不见经传的小股票根本不能作为抵押品。
根据当时银行的贷款政策,企业通过质押股票获得融资,说明企业正常的银行信贷额度已经用完,其他融资渠道也都用得差不多。出现这种情况,股东通常已经把所有的股票都质押了,基本没有办法补充质押,所以这样的业务是高风险的。
但从事固定收益的机构越来越多,需要取得高收益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导致对质押融资的风险容忍度越来越高。
张楚介绍,目前国有银行股票的质押率在他们公司能做到5.5折。“有些上市公司大股东是民营集团公司,债务水平已经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全部市值。但即使这样,大股东还是能质押股票融资。”
质押新规降大股东杠杆
不过,大股东借助股权质押放大杠杆的日子可能一去不复返。
2月2日,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培训会,明确单只股票质押比例不超过50%的计算口径及“新老划断”原则。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1月中旬发布。根据新规,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的计算口径为场内质押登记数量+场外质押登记数量/总股本,而不是仅计算场内质押登记数量。
同时,“新老划断”原则明确,只针对新增的质押融资,即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的个股不得在场内新增质押,但场内存量质押融资不受影响。新规实施前已存续的合约可按照原有规定继续执行,无需提前购回,且可延期购回。
为维护市场稳定,相关公司股价即便因短期大幅波动而触及平仓线,证券公司不会立刻处置,而是会与客户积极沟通,要求客户补充担保品,担保品包括不限于股票、现金等金融资产,、土地使用权等也可作为担保品。
上述规定将于3月12日生效。截至2月2日,两市公司共有129只个股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仅占全市场个股的3.7%。
此外,1月下旬,《关于督促证券公司做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防范有关工作》下发,让业者意识到全面监管才刚刚开始。
“控制大股东融资比例及杠杆率是质押新规的核心。不过,大股东还会通过信托、私募等进行场外股票质押融资。现在对信托公司的监管不断加强,私募也许是下一个重点盯防的对象。”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