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企巨头新光控股集团(简称“新光集团”)债务危机进一步升级,旗下上市公司新光圆成(002147)即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月2日晚,新光圆成公告称,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停牌1天,将于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 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新光圆成”变更为“ST新光(行情002147,诊股)”。
为何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新光圆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经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10月30日,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累计约为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1%;实际被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结余总额为6.6亿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5%。
不过,在深交所的关注函追问下,新光集团违规操作涉及的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
11月16日公告显示,新光集团因其控制的公司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新光集团在向某银行融资及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拆借资金的过程中,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其中向某银行融资9亿元,使用公司旗下义乌世贸中心酒店房产提供第三顺位抵押担保。另外11.55亿元担保,新光集团甚至未提供合同。
由于新光集团已经发生大额到期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该资金占用对新光圆成造成不利影响。为此,上述违规行为曝光后,新光集团承诺一个月内(11月30日)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所占用的资金。
可是,新光集团的无条件还款却成了空谈。新光圆成公告称,为消除上述违规事项的影响,控股股东积极筹划处置旗下资产,以偿还占用资金及解除担保事项,但由于拟处置资产涉及金额较大,且因新光集团债务违约导致部分债权人查封冻结资产,资产处置进展未能达到预期效率。
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1月30日,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没有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控股股东上述违规事项未能解决。新光集团已于2018年11月30日向地方人民法院送达诉讼状,拟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基于上述问题,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即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新光圆成的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事实上,自9月25日发生债务违约以来,新光集团的危机正在蔓延。统计显示,新光集团债券总余额120.42亿元,共计11只债券。新光圆成11月30日披露显示,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共有7只债券、短期融资券存在违约情况,到期未付本息合计达84.27亿元。其中15新光01、15新光02和短融(17CP002)3只产品的到期未兑付本息分别达18.6亿元,21.3亿元和10.68亿元。
在控股股东深陷债务危机的背景下,新光集团对新光圆成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件如何解决,投资者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