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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8家券商180亿资管计划已备案5家券商拟出资总规模已有290亿

加入日期:2018-11-9 22:09:54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11-9 22:09:54讯:

  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管计划最新进展来了。

  截至2018年11月9日,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天风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发起设立的系列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出资规模180.61亿元,并已着手对接其他出资方和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及其股东,拟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其他证券公司也在持续推进系列资管计划的设立工作。

  中国证券业协会今日发布的消息显示,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表达参与意向,其中光大证券东兴证券等证券公司已完成协议签署,意向出资共35亿元。截至目前已有13家券商加入到设立资管计划的列表中来,总规模约290亿元。

  已有8家券商资管计划完成备案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9日,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天风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发起设立的系列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出资规模180.61亿元。

  券商中国记者在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找到了截至11月8日的三只券商资管计划备案信息。

  管理机构分别为招商资管、国信证券和天风证券。

  从公示的信息来看,招商资管的资管计划名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招商证券资管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混合类产品,期限为10年,规模为20.1亿元;国信证券的资管计划名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信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类型为固收类产品,期限为10年,规模为20.01亿元;天风证券的资管计划名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类型为混合类产品,期限为10年,规模为10.5002亿元。

  截至发稿,尚未看到其他5家券商的资管计划备案信息,但从总规模看,这8家券商已完成当时承诺。10月31日,11家证券公司作为联合发起人,就255亿出资规模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作为共同发起人发起行业系列资产管理计划。

  这11家券商协议明确约定了各发起人自愿按照不低于前期意向的首次出资金额,在不晚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自有资金投入系列资管计划,并通过向下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达到撬动千亿规模资金并开展具体业务的目的。

  根据协议,这11家券商协议约定系列资管计划应当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手段,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保障11家券商协议有效性,协议还明确了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违约责任,并约定各发起人应当就系列资管计划的募集和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报告。

  11家发起人券商有哪些?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作为发起人的11家券商分别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协议,资管计划统一命名机制,使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管理人简称x号”作为产品名称,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独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运作。

  在投资范围方面,协议要求,系列资产管理计划80%以上资产投资于符合本协议投资目标的支持上市公司特别是上市民营企业发展的股权、债权资产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除外。协议各方通过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力争撬动1000亿元的资金规模。

  按照要求,11家券商除依法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外,每季度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系列资管计划的募集和运作情况。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本系列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由托管人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另有2家券商参与,出资35亿

  除了上述11家券商外,还有多家证券公司表达参与意向,其中光大证券东兴证券等证券公司已完成协议签署,意向出资共35亿元。此前的11家券商发起人协议约定欢迎其他证券公司及协会认可的机构自愿出资参与协议。

  想参与的证券公司只需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下载《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发起人协议》(简称《发起人协议》),经过公司决策程序,填写《发起人协议》第14页存续期参与人签字页中公司基本情况、承诺的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完成签署。签署完成后的《发起人协议》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中国证券业协会联系人邮箱;同时将一份原件送达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最终按约定履行出资、设立运作系列资管计划、信息报告等相关义务即可。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将持续跟进披露系列资管计划的备案和投资情况。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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