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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只证券行业228亿资管计划驰援民企

加入日期:2018-11-13 23:27:40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11-13 23:27:40讯:

  某券商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这是专项纾困计划,会投向存在股权质押资金困难的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帮助,各资管计划会自定标准,基本上各家都会优先救自己的优质项目,具体形式包括股权和债权两种。”

  另有券商债券自营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民企债的认购确实活跃一些,我们是有明确任务买民企债的,但是从我们自身出发,还是会买一些资质好的民企。”

  11家券商成立规模228亿资管计划

  11月12日,中基协官方消息称,此次成立支持民企发展系列资管计划的券商包括海通证券50亿元、中信证券25亿元、国泰君安25亿元、国信证券20.01亿元、招商证券20.1亿元、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亿元、中信建投20亿元、申万宏源20亿元、天风证券10.5002亿元、广发证券10亿元、东兴证券7.5亿元,合计228.21亿元。

  10月22日,中证协首次披露该项资管计划,并表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遵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原则设立”,首次由11家证券公司达成意向出资设立母资管计划,作为引导资金支持各家证券公司分别设立若干子资管计划,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投资,形成1000亿元总规模的资管计划,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

  某券商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本次资管计划由公司母公司的自有资金设立,由投行、证金部管。”

  随后某券商证金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专项纾困计划,会投向存在股权质押资金困难的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帮助,各资管计划会自定标准,基本上各家都会优先救自家的优质项目。券商一般不会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将从股权和债权两方面给予帮助。”

  11月2日,中证协宣布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全面启动,发起人协议明确约定了各发起人自愿按照不低于前期意向的首次出资金额,在不晚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自有资金投入系列资管计划,并通过向下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

  同时发起人协议约定系列资管计划应当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手段,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10月22日首次提出至11月12日完成备案,历时仅21天。

  此外,记者发现在《2018年上半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中显示,上述资管计划规模前三位的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其2018年股权质押规模也排在前三位,分别为700亿元、584亿元和530亿元。

  此外,除中信建投、东兴证券、天风证券分别排第十、第十四和第四十以外,其余8家券商上半年股权质押规模均在前十以内。

  投行称专项公司债券 “规模不太大,审核速度快”

  中国证券业协会还支持鼓励证券公司承销纾困专项公司债券。

  10月26日,中证协官方消息称,支持鼓励证券公司承销纾困专项公司债券,同一天,由民族证券牵头主承销、东兴证券联席主承销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纾困专项债”,以及由国信证券牵头主承销、银河证券联席主承销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纾困专项债券”,分别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发行。

  某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专项公司债券与其他公司债券的区别在于募集资金的用途是用于帮助民营企业抒困。其发行的主体都是国资或人民政府控制的企业,本来发行就没有困难的。但感觉规模不会太大,因为资金是用于有风险的领域了,一般的市场化主体不会发行这种债券的。专项债券在交易所的审核速度会快一些。”

  除专项债券以外,有券商表示对于民企债券的关注也有所加强。

  某大型券商债券自营相关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民企债的认购确实活跃一些,我们是有明确任务买民企债的,但是从我们自身出发,也不是随便买,还是买一些资质好的民企。”

  对于如何挑选项目,该人士对记者表示:“例如某化工民企,短端债务负担较重,按照以往标准属于规避类。但考虑到其为所在细分行业龙头,且有券商配合发行CDS(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是国外债券市场中最常见的信用衍生产品),因此买入。”

  对于挑选标准,他还表示,“并没有太通行的标准,每家机构都有自己的信评人员,大家给出的标准也不一样。对标的公司都要逐一去分析,不会划一个线筛选,那样太粗了。毕竟,被驰援的企业多少都有问题啊。”

  国泰君安首推民企信用保护工具

  11月2日,国泰君安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表示,国泰君安于近期成功完成首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这也是中国市场首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参考实体为浙江省民营企业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狮集团”),参考债务为红狮集团本次公开发行的2018年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工具买方为浙商基金

  对此,前述券商债券自营人士称:“之前银行有发,不过发的都是国企,国泰君安此次发行的应该是首单民企,而且应该是首家券商发行的,在国泰君安发了之后,全市场至少发了十几单了,我们券商也会发。”

  前述投行人士亦表示:“我们应该也会跟进,给民企发债加个保险。政策要求下,每家券商都要做。”

  某券商证券金融部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信用保护工具主要就是指CRM,CRM是信用缓释凭证,简单地讲,就是对融资提供的担保函,券商对此一直很谨慎,不敢轻易做,毕竟这种产品跟CDS很像,监管怕把金融机构兜进去引发系统性风险。”

  其继续表示:“今后,CRM应该还是会主要以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发行主体,相比之下,券商的资本金要少得多,如果不是特别好的资产,我们不敢发的,但应政策要求,也会尝试做一些。但如果CRM的发行人是保险公司或者担保机构,那券商会积极参与买入。”

  对于此次发行的意义,国泰君安官微表示,此次发行主要出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持续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本次完成的信用保护工具业务为信用保护合约,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浙商基金作为信用保护买方支付信用保护费,国泰君安作为信用保护卖方为红狮集团提供相关的信用保护。在当前情况下,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推出,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

  其还表示,本次信用保护合约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违约互换交易要素规则,针对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使用“前端费用+标准票息”的保护费支付方式,实际信用保护费为50bps/年。浙商基金也成功认购了红狮集团本期债券。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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