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彩讯科技(430033)发布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彩讯科技退还货款492.2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64.07万元。
彩讯科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退还《采购合同》及三份《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货品。
此外,一审受理费9.88万元由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3.99万元、鉴定费94.15万元,由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6.74万元,被告彩讯科技负担31.41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88万元,由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彩讯科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因此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彩讯科技实控人莫美明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可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