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圣迪乐村(832130)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遭贵州圣迪乐村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原告)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原告认为圣迪乐村作为控股股东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以低于其他经销商 10%至 15%的价格,与其全资子公司进行蛋品交易、以原告资金为其报销,进行关联交易,占用原告的货款、自有资金,迟滞了原告的资金回转,降低了原告货物出卖收益,造成了原告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
原告要求圣迪乐村赔偿共计 1,300 万元损失,并告立即停止与原告蛋品关联交易、社会保险及差旅费用的报销, 停止侵害。
犀牛之星(ipo3.com)自选股显示,圣迪乐村主营业务为品牌鸡蛋的生产和销售,鸡苗的孵化和销售,青年鸡的养殖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