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10月17日消息,富马高科(872901)、向山建安与钱某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因向山建安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判决。
2017年1月,钱某因与富马高科、向山建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6月24日,向山建安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依据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没有明确约定,一审法院判决的未付款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判令的鉴定费全部由上诉人承担,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案并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判决。
终审判决结果(挖贝网wabei.cn配图)
富马高科表示,该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