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图
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张海妮
1月6日,韶能股份(行情000601,诊股)(000601,SZ)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韶能集团韶关市银岭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岭公司)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已于近日获得立案受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诉讼因合同纠纷,银岭公司在与合作方签订相关供货合同并供货后,合作对方违约,导致目前存在约2784.27万元货款未获偿付。
一位韶能股份相关人士称,交易对方为何违约,他并不清楚,一切还是以公司公告为准。
案件已获法院受理
本次诉讼的被告之一是北京北化维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据天眼查显示,被告一成立于2010年4月12日,经营范围包括:货运代理、仓储保管、分批包装、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化工原料、化学制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韶能股份介绍,2016年5月27日和2016年12月30日,银岭公司与被告一经平等协商,分别签订了两份草甘膦原药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银岭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供货,2016年6月7日~2017年2月13日,累计供货31批次6220吨草甘膦原药。
不过,被告一违约,未向银岭公司支付2016年12月9日后的9批次货款。随后,双方就货款催收事宜进行多次交涉,并于2017年7月协商决定冲抵了部分货款,但被告一仍欠银岭公司货款约2784.27万元,且至今未予偿付。
2017年9月25日,银岭公司向被告一发律师函催款,至今未收到回函及欠款。而据韶能股份2017年半年报显示,银岭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3亿元,利润总额约为1472.83万元。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被告一,但是对方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影响尚无法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诉讼的被告还包括:郴州市邦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以及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
韶能股份称,2016年5月27日,银岭公司与被告二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货款回收负有责任。
此外,韶能股份认为,作为被告一的控股股东,被告三在银岭公司与被告一开展业务后的2017年3月27日,实施了减资行为,这影响了被告一的履约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显示,被告一在当前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而韶能股份表示,在业务开展前,被告一提供的资信证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韶能股份认为,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所实施的行为,侵害了银岭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而提起诉讼。
对此,韶能股份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约2784.27万元及违约金813.66万元;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对被告一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令3名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而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韶能股份称,目前无法判断,该案件对银岭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