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宝利明威(834638)发布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3年11月,原告宝利明威与被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达成协议,新华人寿购买宝利明威的企业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软件并由宝利明威为其定制化开发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该协议达成后,宝利明威为被告安装了企业移动终端管理系统,并完成定制化开发及交付,截至2014年底,被告共在71598台新华保险(行情601336,诊股)云终端移动平板设备上安装了宝利明威的企业移动终端管理系统客户端。其后,宝利明威又应被告要求帮助其制定移动安全管理方案,并至今一直为被告提供系统维护、升级与技术服务。
然而,新华人寿没有履行其付款义务,在接受并使用宝利明威软件和服务后却分文未付。新华人寿至今未向宝利明威支付任何款项。
因上述纠纷,宝利明威起诉新华人寿,2017年11月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本案于2018年1月26日开庭审理。
宝利明威要求法院判令新华人寿向公司支付软件款715.98万元;支付迟延付款利息至全部软件款付清为止,利息暂计为99.04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公开资料,宝利明威于2015年12月7日挂牌新三板,主营基于云模式部署的企业移动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和IT资源管理系统的研发、销售及服务业务,为企业提供移动安全管理和IT资源管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