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9日,亨达股份(831687)宣布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青岛证监局核查,亨达股份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股权司法冻结事项的违规行为,前者是被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6亿未及时披露,后者是因股权转让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亨达股份25.72%的股份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对此,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亨达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资料显示,亨达股份于2015年1月15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从事男女皮鞋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