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睿安特(83484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重庆睿安特盾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悉,2015 年 3 月,睿安特违规为实际控制人王彬控制的重庆大安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5 年 9 月,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重庆睿安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 95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上述事实已构成关联交易,但睿安特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上述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睿安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彬、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贾春梅负有主要责任,最终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长王彬、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贾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