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已近两周。
这份有着最严内控新规之称的文件在行业内一石激起千层浪。
《指引》带来的不仅仅是严厉的业务监管定调、行业规范化的提升,更成为督促券商排查潜在投行业务风险的“提示板”。
这不,这两周,券商已纷纷行动起来,对投行业务“问诊把脉”,力求扫除风险盲点,加强对内控审查完善的执行力度。
华东一家券商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监会的《指引》要求,我们对公司投行业务合规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风险点进行了细致梳理,拟准备从制度建设、机制保障和人员配备上进行综合性的完善。”
风险频发
进入2017年,A股IPO升温,审核提速明显,国内投行迎来了“IPO大年”,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内控不完善已给券商的投行业务带来诸多风险事件。
股权承销成为券商投行业务风险的高发区。在9月13日的IPO发审会上,有4家IPO遭遇“滑铁卢”,其中3家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行情600999,诊股)(港股06099)。据统计,今年以来招商证券保荐过会的项目为11家,IPO审核通过率不到70%。
而在经历3个项目同时被否后,招商证券已成为今年被否项目最多的券商之一。“公司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值得反思。”沪上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2016年以来,兴业证券(行情601377,诊股)、信达证券、西南证券(行情600369,诊股)、新时代证券就分别踩雷了欣泰电气、振隆特产、大有能源、登云股份(行情002715,诊股)IPO,并遭到了监管层不同程度的处罚。
再融资方面,也屡次出现券商因未勤勉尽责而受处罚的现象。如2016年,中德证券、中投证券分别踩雷紫光卓远再融资、福建金森(行情002679,诊股)再融资;2017年,爱建证券踩雷步森股份(行情002569,诊股)、康华农业再融资。
定调严监管
投行业务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风险上升后监管出手,加码力度。
此前作为证券公司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建设主要依据一系列文件制定时间较早、内容相对的原则,且对各类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的要求较为分散,其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行业中普遍存在“重发展、轻质量”、“重规模、轻风险”,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执业质量良莠不齐,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脱节等现象,与其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承担的日益重要职责不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投行业务已成为券商重要的收入来源,需要对业务流程及标准等进行统一化规范。2016年,证券市场发行和融资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券商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总额创下历史新高。
同时,今年上市券商的储备项目体量仍然很大,这些正在排队的投行项目或为下半年券商的投行业务收入“锦上添花”。
最后,伴随2016年“最严监管年”序幕拉开,监管层对券商IPO等多项投行业务加大核查力度,券商的投行业务也出现了很多违规问题。
投行业务负面案例的频频出现,也暴露出了券商在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规范。
正是在多重因素交织下,《指引》呼之欲出。
行业走向分化
在《指引》的引导下,券商投行业务的内控将进一步完善,进而推动投行业务逐渐走向规范。
根据《指引》要求,券商需着力解决业务活动管控不足、过度激励等导致投行类业务风险产生的根源性问题,突出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标准的统一,完善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和合规风控为主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强调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开源证券非银分析师夏正洲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行业规范度提升,券商投行业务规范度也会得到相应加强。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券商综合实力会越来越强,中小券商的劣势也会越来越突出。”
他进一步指出,对于多数中小券商而言,由于内控制度、业务流程等多方面尚不完善,使得他们在按《指引》要求进行规范时,需要花费较大的人力、物力,客观上或将削弱在投行业务上的竞争力。因此,《指引》的出台与实施,或将加大大券商在投行业务中的,使得业务发展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大券商拥有渠道、业务、投行能力等多方面的优势,垄断的优质项目也比较多。”夏正洲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此外,关于《指引》对券商业绩方面带来的影响,华创证券非银分析师洪锦屏表示,投行内控要求趋严,未来证券公司需在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上作出调整,相应支出加大,这对投行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将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有限。
此外,《指引》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业务的内控有特殊的要求。如针对并购重组项目较高的信息保密要求,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并购重组项目在股票停牌前的管理,限制参与人员范围。
“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对于特殊业务的内控,《指引》细化了要求,使其更具针对性,为的是完善风险管理种类,对其进行更有效的控制与防范。对细节方面的把关到位,从侧面来看,也是佐证了监管的严格力度。”某上市券商投行从业者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