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卓越钒业(83500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8日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检查,公司在2015年、2016年1至3月期间,与公司控股股东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资金往来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问题,截至2017年6月8日,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仍占用公司资金486.41万元。2017年6月15日,公司收回了所有占用资金。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因此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卓越钒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卓越钒业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行为已于2017年6月15日全部整改完毕,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要求,吸取本次处罚的教训,加强法规学习,定期/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公司运营,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