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9-12 15:18:02讯:
业绩失实不真是A股市场久治不愈的牛皮癣,也是监管当局屡禁不止的老问题。即使是在打出“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旗号的今天,业绩造假现象也并没有绝迹。不久前被揭发出来的雅百特造假案,就是并非仅有的一例。
众所周知,造假成本之低是中国上市公司造假冲动难以遏制的主要动因。证监会此前虽然也曾颁布了对造假上市强制退市的新规则,但是迄今为止,首当其冲的被强制退市案例依然还是凤毛麟角。不少造假公司在蒙混过关后,即使不免由于业绩变脸而东窗事发,大多也只是以罚款了事,不致于被强制退市。这不仅等于上市前造假和上市后被发现造假不一样,而且也说明了强制退市规则依然不免说的和做的不一样。
现行法律最大的问题,就是上市容易退市难。即使被发现造假,也不妨可以以罚代刑,以罚代退。罚个数十万,不仅可以留下造假上市所得的几亿几十亿,一个壳还可以做出壳资源开发重组甚至借壳上市的大文章,何乐而不为?!在这个明知早已不合时宜跟不上时代潮流还迟迟不改过自新的陋法掩护下,不要说投机资本趁虚而入疯狂炒作,就是地方政府何尝不也是借机闭关自守,大做特做其地方保护主义的大文章,至于证监会,至多也就是挂羊头卖狗肉,说的是监管监管再监管,做的无非是搔痒痒罢了。
证监会和交易所在过会审核和定期信息披露中将对业绩真实性的关注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加以关注,不过这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发现和防范业绩变脸风险,并对于遏制上市公司业绩造假的冲动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其实是值得怀疑的。单靠行政监管发力是不是就可以很有效地打击造假和遏制造假,这本身就不仅在理论上说不通,实践上更是很难行得通的。在某种意义上,如果所谓的强监管只不过是以罚代刑、以罚代退,那与小骂大帮忙又有何异?
根据国外的监管经验,打击造假和遏制造假,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更不可能象我们现在这样的左右为难。如果我们能象国外发达成熟市场那样,一是有严正的法律,二是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试想,一旦发现上市公司造假,毋须监管机关过多代劳,投资者就可以诉诸法律,让一切造假者乃至助纣为虐的中介机构赔得倾家荡产,谁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对于业绩造假屡禁不止的我国证券市场来说,当务之急不是为所谓的强监管评功摆好,而是尽最大的努力尽快做到三到位,这就是证券法和相关法规修法到位,造假公司强制退市一退到位,投资者索赔赔偿到位。有了这三到位,监管者即使不象现在这样在所谓的强监管上全力以赴,无所不用其极,造假者也未必胆敢再继续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而一旦造假者噤若寒蝉,退避三舍,市场又何愁不能依据真实的业绩披露去发现价值和投资价值呢?因此,至少就防范和杜绝业绩造假来说,依法监管才是全面严格监管的根本前提和可靠保证,不能也不应该主次不分混为一谈。
(原标题:业绩造假缘何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