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 文章正文

证监会回应联通混改: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支持央企混改

加入日期:2017-8-25 17:09:5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8-25 17:09:58讯:

  中国网财经8月25日讯(记者 董文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今日回应中国联通(行情600050,诊股)混改事项时表示,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联通混改对于深化国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中国联通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今后,其他包括央企在内的混改,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予以支持,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联通曾于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行情002024,诊股)、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和兴全基金,共计9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合计发行90.37亿股,发行价格为6.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公告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特别提示中称,“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中国联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同时就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沟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后,同意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中国联通可以根据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此前,2017年2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而中国联通此次定增的比例达40%,明显超过了限制。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