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环保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表示,目前,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取得一些进展。
别涛举例说,在沪深3000多家上市公司当中,属于环保部确定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有160多家,这些公司近九成以上披露了环境信息,总体情况比较好。
他指出,下一步,环保部将会同证监会,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全面性、可读性、完整性、有用性,以便于股民、公众准确判断上市公司环境风险。对于未及时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督促、追责,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有的公司披露信息报喜不报忧
关于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环保部已经推动了10年左右。今年6月,环保部与证监会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和指标?业内人士认为,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污水等主要排放物情况,企业环保投入及因污染造成的环境负债,企业运行中的能源消耗、环境管理及绩效、环保事故、环保处罚等信息,都应如实向公众披露。
别涛在介绍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总体情况较好之后,也指出一些问题。譬如,有一些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来披露管理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规范,也有报喜不报忧,说得不够详细的。环保部正在会同证监会,采取措施不断进行规范。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逐步完善,但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近日,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显示,170家上市公司样本企业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平均分为39.67,未达到及格线。
“重点监控”的子公司也应披露
按照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公开环境信息,是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体现了诸多积极作用。
据别涛介绍,前述160多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总量大,环境影响大。如果这一部分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接受公众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提高环境绩效,对总体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
多位专家学者均曾呼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就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公开指出,可以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别涛强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进入9月前,上市公司要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环保部将会同证监会分析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是不是全面、准确、完整。除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还有临时报告,例如因为环境违法受到重大处罚,面临新的法律风险,应该及时向股民、社会披露。
别涛透露,属于省和市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根据要求也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相关上市公司的名单正在核实之中。至少有一家主要子公司属于各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母公司的上市公司也要披露这些子公司的环境信息。由于在沪深两地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有7万家左右,环保部正在组织逐一比对、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