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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赖国昌名下账户违规买卖方大炭素限制交易3个月

加入日期:2017-8-15 16:23:1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8-15 16:23:11讯:

  关于对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赖国昌,身份证号码:35040219XXXXXXXX12

  经查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7月13日,投资者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ST八钢新疆城建庞大集团石化油服北方稀土等股票过程中,多次出现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以涨幅限制价格频繁、大量申报又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已采取书面警示、盘中暂停账户当日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其提交合规承诺书。2017年7月14日,赖国昌签署了证券交易合规承诺书。2017年7月28日,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方大炭素股票的过程中,再次出现了以涨幅限制价格频繁、大量申报又频繁撤销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违规性质较为恶劣。

  赖国昌的上述交易行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相关条款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决定对赖国昌名下的相关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11月14日不得买入和卖出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原标题:关于对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 纪律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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