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11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讯,8月11日,博元电力(833227)公告称,公司于8月10日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今年3月3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暂停转让, 4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重组事项,并于4月6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
根据该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与合作方华能国际(行情600011,诊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共同设立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 亿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万元。
同时, 2月份,公司与广西桂东电力(行情600310,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河南桂东电力有限公司,认缴了注册资本 4949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两次交易金额应合并计算,合并后成交金额累计为 1.0949亿元。
资料显示,博元电力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2.24 亿元,净资产 1.11 亿元,两次累计交易金额 1.0949 亿元超过公司净资产 50%且超过总资产 30%,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未披露任何与重组程序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重组事项,目前本次重组拟设立的参股公司兴港电力已于4月21日召开股东会,选举了董事和监事,并于4月28日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但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也没有规范披露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违反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对博元电力给予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罚之前,博元电力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行情601881,诊股)证券曾多次以电话、邮件、现场检查等方式提醒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业务规定开展此次重组工作,在未完全履行完毕相关程序的情况下,不得实施重组的实质行为,更是两度对其重大资产重组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但公司确认知悉主办券商告知内容后当即表示,“因本次业务机会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可能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甚至更为严重的处罚措施,公司仍将直接实施新设参股公司的行为。”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