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8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7月18日,创扬医药(836810)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晓青、控股股东上海创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扬投资”)、股东彭振伟于7月14日和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就国泰元鑫-苏州创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议约定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股东回购国泰元鑫-苏州创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创扬医药股份的期限和价格。
据了解,2015年8月,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元鑫”)对创扬医药进行增资时,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和股东彭振伟三者签署了补充协议,内容是2015年、2016年创扬医药的业绩。创扬医药这两年的业绩情况触发了补充协议中的股权回购条款。
按照协议内容,股东彭振伟、控股股东上海创扬投资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回购国泰元鑫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回购款为3720万元。
经协商,这笔钱可以分批进行支付:
1、2017年8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第一 笔回购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国泰元鑫在收到支付款60个工作日内完成80%所持股份的工商变更手续;
2、自 2017年8月25日起6个月以内,支付第二笔回购款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720万元,可分为两次支付,至少每3个月支付一次。国泰元鑫在收到支付款60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所持股份的工商变更手续;
3、超过上述期限不予回购或未付清回购价款的,每超过一日,以应支付的回购价款金额按照日万分之五利率计算罚息,直至全部回购款项全部付清。
7月14日,创扬医药、实控人龚晓青还与上海联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联喆”)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实控人回购上海联喆持有的公司股份期限和价格。
经协商一致,实控人将于2017年8月31日启动并于20个工作日之内,向上海联喆现金支付975.6563万元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超过期限时,每超过一日,需按日万分之五利率计算罚息,直至全部付清。
上海联喆则于实控人支付价款的60个工作日完成股份工商变更手续。
综上,创扬医药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股东彭振伟将合计支付4695万元,用于回购两位股东的股份。
资料显示,创扬医药于2016年5月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医疗塑料容器输液用组合盖以及聚丙烯改性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16年,创扬医药营收和净利均实现了增长:全年录得营业收入9616万元,同比增长28.23%;归属于挂牌股东的净利润为1136万元,同比增长77.47%。
至2016年年底,创扬医药仅7户股东,其中国泰元鑫-苏州创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海联喆分别为创扬医药第二、第六大股东。回购股份后,创扬医药股东数量将只剩下5户。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