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连接上市公司与监管层、媒体和投资者等各方面的桥梁,风光无限的董秘,其生存状态也一致受到外界关注。但在强监管之下,董秘也逐渐成为“高危职业”。
以诺德股份(行情600110,诊股)(600110,SH)董秘王寒朵为例,她24岁就担任ST博元董秘,成为当时上市公司中最年轻的董秘,也是85后年轻女董秘的典型代表,羡煞同龄人。
眼看ST博元大厦将倾,便一走了之,换家上市公司当董秘,依旧风光,而这也似乎代表了此前职业董秘的典型路径。
不过,该来的还是来了,近日,对于ST博元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对15名责任人作出处罚,王寒朵也位列其中。有证券律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根据交易所相关董秘管理办法,受到证监会处罚的董秘,近3年内不得担任董秘,王寒朵面临再次离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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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走上人生巅峰
根据交易所规定,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24岁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的王寒朵,即担任上市公司董秘,简直是走上人生巅峰(那会不少小伙伴也才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不久)。
记者查阅大量公告发行,1987年出生的王寒朵,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5月进入上市公司ST博元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当年8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王寒朵能够年纪轻轻担任ST博元董秘或有一定的机缘巧合,2011年7月,ST方源(后更名为ST博元)原董事会秘书方遒辞职,2011年11月,证券事务代表的王寒朵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当年王寒朵领取报酬为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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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中,当时发布的董秘生存状态调查显示,董秘平均年龄为43岁,最年长的董秘黔轮胎A(行情000589,诊股)李尚武67岁,博元投资25岁的王寒朵因成为当年最年轻的董秘而引人关注。
不过,由于王寒朵所在公司博元投资近年来经营状况不好,处于退市边缘挣扎,高管所获薪酬均较低,2014年报显示,原董事长余蒂妮领取年薪6万元,王寒朵年薪4.8万元。
2015年3月,证监会发言人称,*ST博元构成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3月,博元投资被终止上市。
实际上,在*ST博元担任3年多董秘的王寒朵,大概早就“嗅”博元投资的危险,早在监管层对*ST博元追究责任之前,就已离职。
履历显示,2015年1月,王寒朵即从*ST博元离职,并在*ST博元办公地所在的珠海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几个月。
换家上市公司继续风光?
铁打的上市公司,流水的董秘,眼看上市公司不行了,再换一家继续做董秘。
由于实际控制人变动,中科英华原副董事长兼董秘袁梅换届离任,公司需要找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
机缘巧合下,2015年7月,29岁的王寒朵进入地处吉林长春的中科英华(600110,SH),担任董秘。
当时记者还感慨,这董秘不易,为了职业从南方珠海远赴东北。可情况很快发生改变,直到2015年11月,中科英华表示,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提高办公效率,将办公总部从吉林迁至深圳。
记者注意到,作为王寒朵下属的是原中科英华证券事务代表关月,亦是一位女士,但年龄比王寒朵大了16岁。(看来,职业基础起点高还是很有优势,尽管她曾经担任的是一家ST公司的董秘。)
在中科英华工作5个月后,王寒朵2015年当年薪资是8.75万元,2016年年薪则升至33.34万元(比博元投资高了好多呀)。
2016年2月,王寒朵任职的中科英华更名为诺德股份。
该来的还是来了
原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董秘辞职一走了之,是否能躲过监管的处罚?答案是否定的。
今年6月底,证监会对博元投资及15名责任人发下处罚决定书,王寒朵位列其中。
证监会指出,博元投资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真实披露公司部分股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等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极坏,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惩。
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寒朵辩称,曾多次对涉案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较大比例的抽查,但由于仅能查询票面信息而不能查询背书信息,而所查询到的票面信息均无异常,故难以发现虚构交易的情况,已经勤勉尽责。
对于王寒朵的申辩意见,证监会并不认可,证监会认为,从现有证据看,博元投资持有的诸多票据存在与真实票据出票日、到期日、收款人等票面信息不一致,票面样式不一致,印章信息或位置不一致等情形。即使仅从银行提供的票面信息,也极易发现大量票据系伪造。申辩人的主张不合理,不予采纳。
证监会对王寒朵与时任博元投资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多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3万元罚款的处罚。
时运不济。王寒朵在诺德股份担任董秘,也被上交所采取过监管关注措施。
去年3月,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诺德股份董事长王为钢和董秘王寒朵作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交所查明,诺德股份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董秘王寒朵作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强监管之下,现在董秘甚至独立董事也是高危职业了,因为公司重组或者违规而被牵连,尤其是证监会处罚直接给职业生涯带来风险。”一位西北某上市公司董秘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实际上,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作为诺德股份董秘的王寒朵可能再次面临离职的风险。
“上交所董秘管理办法明确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存在‘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的行为,则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因不符合任资资格,这位董秘应该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