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14日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将于8月调整《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并自8月份月度评价起正式实施,不溯及调整实施前已公布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于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评价指标、相关业务权重及区间系数等具体评值标准进行不定期调整,以不断完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相关工作。 (原标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下月调整实施)
中国证券报记者14日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将于8月调整《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并自8月份月度评价起正式实施,不溯及调整实施前已公布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于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评价指标、相关业务权重及区间系数等具体评值标准进行不定期调整,以不断完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相关工作。
(原标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下月调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