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并没有与雄安新区签署任何合作协议。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公告编号:〈万〉2017-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7年7月11日、7月12日,有媒体报道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已经与雄安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签署协议,协议中包含一个”新安小镇计划。
二、关于相关报道情况的说明
就上述报道,公司说明如下:截至目前公司并没有与雄安新区签署任何合作协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