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期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首次集中公布。财政部强调给社会一本政府收费明白账,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乱摊派。
上海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从全国范围来看,上海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最低的地区之一,2016年为12.2%,远低于全国各省市25%的平均水平。目前,上海市现行地方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25项。其中,涉及个人收费的有8项,涉企收费项目17项,收费项目分为4个类别:一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类收费9项,二是赔补偿类收费6项,三是证照工本类收费1项,四是行政管理类收费1项。
该负责人表示,为给企业营造一个可预期的生产经营环境,上海市自2004年建立收费目录公开制度以来,为全面清晰反映收费事项的情况,较全国大部分省市相比,上海市一直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类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并延续执行至今。这样的做法与本次财政部公布全国收费基金“一张网”所要达到的提高透明度,规范公示制度的要求是相吻合的。
该负责人称,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需要中央和地方联动持续推进,确保“一张网”有效运行。下一步,上海市财政部门将在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完善全国收费基金“一张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的同时,继续按照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清理规范收费的工作要求,在综合评估分析现行上海市地方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持续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