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获得审议通过,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换言之,被称为“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开启了A股市场的一个新的发展局面。
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不仅对投资者归档分类,实现适当性管理,而且也会强化风险提示的作用,进一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对于这一办法的施行,也将会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投资者的作用,而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也将会享有特别的保护。
此次《办法》,涵盖范围较为广泛,不仅仅局限于投资者,而且还涉及到证券、基金、期货等经营机构,对整个资本市场的规范性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突出风险提示,强化信息告知,且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分析与匹配等,这也是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的重点。但随着《办法》的正式实施,未来市场可能更关注到《办法》的落实效果,以及未来更细化、更周全、更完善的举措,这对市场的规范性发展以及投资者切身利益的保护,具有不可小觑的影响。或许,在《办法》正式实施之际,也意味着A股市场逐渐步入成熟规范化发展的时代。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A股被宣布成功纳入MSCI,实际上也是A股逐渐走向国际大舞台的真实写照,同样属于一个标志性事件。然而,随着股市发展步伐的愈发提升,股市制度内容也需要有逐渐完善的过程,而作为市场重要参与者的投资者,其切身利益更应该获得保护,这也是A股逐渐走向完善化、成熟化的必然趋向。
时下,虽然有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的实施,给予投资者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但投资者可否在资本市场中赚到钱,可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却更需要看投资者自身的把控程度。退一步来说,如果投资者的换股频率较高、持股周期较短,且具有较强的投机意识,那么《办法》的作用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关键还得要看投资者自身。但在笔者看来,对于A股而言,虽然市场正处于逐渐完善、逐渐规范的过程中,但光有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的实施,还是不够的。纵观股市中强制退市案例逐渐增多,而投资者踩中投资陷阱的风险也有所增加,在此期间,若没有完善的索赔机制,或索赔效率过于低下,则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还是会受到较大程度上的影响。与此同时,市场中资金、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是未能够得到实质性解决,而对于长期处于缺乏资金优势、成本优势以及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更需要营造出一个三公的交易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够减轻股市财富再度分配的不合理风险,从一定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的实施,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创造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这也是A股市场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但股市健康发展,乃至步入成熟规范的发展时代,还需要更细化、更具针对性的举措落地,并逐渐完善,才能够从真正意义上提升市场的规范性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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