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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两家港资银行在内地设立证券公司

加入日期:2017-7-1 7:02:23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月3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批准设立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亚前海证券”).

  据介绍,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是根据2013年8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设立的两地合资多牌照证券公司。其中,汇丰前海证券是境内首家由境外股东控股的证券公司,港资股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持股51%;东亚前海证券的港资股东东亚银行持股比例为49%。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注册地均为深圳市,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15亿元。

  邓舸表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均属于有代表性的大型港资金融机构,批准该两家港资金融机构入股境内多牌照证券公司,是证监会落实CEPA对港扩大开放政策的重要举措,立足于实现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行政总裁欧智华表示:“成立合资证券公司是汇丰落实投资中国内地市场、发展内地业务的策略承诺的重要一步。通过该合资证券公司,我们可以在内地为客户提供广泛的投资银行及金融市场方案,使我们在内地的服务可与香港或汇丰的其他主要市场看齐。”

(原标题:证监会批准两家港资银行在内地设立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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