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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核准两家CEPA框架下多牌照证券公司

加入日期:2017-7-1 6:37:11

  6月30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批准设立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两家公司为两地合资多牌照证券公司。

  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是根据2013年8月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设立的两地合资多牌照证券公司,其中汇丰前海证券是境内首家由境外股东控股的证券公司,港资股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持股51%;东亚前海证券的港资股东东亚银行持股比例为49%。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注册地均为深圳市,注册资本分别为18亿元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

  据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均属于有代表性的大型港资金融机构,批准该两家港资金融机构入股境内多牌照证券公司,是证监会落实CEPA对港扩大开放政策的重要举措,立足于实现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份证监会已批准设立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基于CEPA补充协议十设立的首家两地合资多牌照证券公司。

  根据CEPA补充协议十,允许内地证券公司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内地批准的改革试验区内,各新设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取消内地单一股东须持股49%的限制。2015年8月21日,证监会启动该项审批工作。

  根据《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申港证券以及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4项;持续合规经营满1年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其他证券业务牌照,成为牌照齐全的证券公司。

(原标题:证监会再核准两家CEPA框架下多牌照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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